衛生福利部自85年起推動安寧療護,並於99年辦理「安寧療護納入健保整合試辦計畫」,且於同年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成為亞洲第1個完成自然死法案立法之國家。另為提供非安寧病房癌症病人所需安寧療護服務,本署於93年與安寧照顧協會合作試辦「安寧共同照護服務」,並於94年起擴大補助。
目前癌症安寧療護宣導與推廣之相關辦理狀況,本署補助醫院將全院性安寧療護在職教育及病情告知等納入工作重點,亦補助民間團體及醫院於醫院、社區、學校等辦理癌症安寧療護相關宣導推廣課程,並辦理跨院際輔導醫院推動癌症病人安寧療護服務之相關工作。
截至目前,癌症病人死亡前1年安寧療護利用情形(含安寧住院、安寧居家與安寧共同照護服務),由89年7%大幅提升至101年50.6%。期望未來能持續提升安寧利用情形,使民眾皆能得到完整的身、心、靈之關懷與醫療,減輕末期的身體疼痛及心理壓力,安詳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