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癌症復發


復發是在治療結束後癌症再次回來,這是在主要或原發性癌症治療後的幾周、幾個月甚至多年後發生,您的醫師無法知道或確定癌症是否會復發,復發的機率取決於原發性癌症的形態。您的醫師可以給您一些資訊是關於復發機率的風險。

癌症為什麼以及如何產生復發

因為非常微小的癌細胞在治療後仍存在體內,隨著時間進展這些細胞可能倍數增加並且大到產生一些症狀或在檢查時發現它們的存在,這就是癌症復發。癌症復發的時間和部位決定在癌症的類型,某一些癌症有預期的復發模式。癌症復發可能的模式如下:

1. 發生在與原發性癌症相同的部位,稱之為局部復發
2. 發生在接近原發性癌症的地方,稱之為區域性復發
3. 發生在身體的其它部位,稱之為遠端復發

復發的癌症是根據原發性癌症部位的名字命名,即使發現的癌症是在身體其它部位,例如,如果乳癌復發是在遠端的肝臟發現,它仍然稱之為乳癌,而非肝癌。醫師稱它為轉移性乳癌,轉移表示癌症已經擴散到身體的其它部位。




本文經過美國癌症臨床腫瘤協會ASCO (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 Inc.)官方授權,
同意台灣癌症資訊全人關懷協會(TCI)翻譯成中文內容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