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它可以保護身體受熱、陽光、損傷和感染。皮膚還有助於調控體溫,並儲存水份、脂肪和維生素D。皮膚有許多層,但兩個主要層是表皮(上層或外層)和真皮(下層或內層)。
表皮由三種細胞組成:
• 「鳞狀細胞」薄且扁平,是構成大部分的表皮細胞
• 「基底細胞」是在鱗狀細胞下層的圓柱行細胞
• 「黑色素細胞」是在表皮的最下部分,它們製造黑色素,使皮膚具有自然的色澤。當皮膚曝曬在陽光下時,黑色素細胞會產生更多的色素,導致皮膚曬黑或變暗
真皮含有血管、淋巴管、毛囊和腺體。
皮膚癌是一種惡性(癌症)細胞在皮膚組織中形成的疾病
皮膚癌有許多不同種類
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是「鱗狀細胞癌」它是由鱗狀細胞行成。「基底細胞癌」是在基底細胞中形成。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也稱為非黑色素瘤的皮膚癌。「黑色素瘤」是在黑色素細胞中形成的,較為少見但惡性度最高,生長快速且容易轉移,致死率很高。
皮膚癌可能發生在身體的任何地方。不過常見在陽光直接照射到的區域,最常見的部位如臉部、頸部、手部和手臂。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07年癌症登記報告, 皮膚惡性腫瘤發生個案數占全部惡性腫瘤發生個案數的3.49%,當年因此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占全部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的0.57%。發生率的排名於男性為第8位、女性為第8位;死亡率的排名於男性為第19位、女性為第22位。民國107年初次診斷為皮膚惡性腫瘤者共計4,049人;當年死因為皮膚惡性腫瘤者共計280人。
男、女性患者的組織形態分布,均以「基底細胞癌」最為常見,分別占男性個案之47.14%,女性個案之57.81%。
民國107年,皮膚「惡性黑色素瘤」發生個案數占全部惡性腫瘤發生個案數的0.24%,當年因皮膚惡性黑色素瘤死亡人數占全部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的0.33%。民國107年初次診斷為皮膚惡性黑色素瘤者共計279人;當年死因為皮膚惡性黑色素瘤者共計162人。
民國107年,皮膚非惡性黑色素瘤發生個案數占全部惡性腫瘤發生個案數的3.25%,當年因皮膚非惡性黑色素瘤死亡人數占全部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的0.24%。民國107年初次診斷為皮膚非惡性黑色素瘤共計有3,770人;當年死因為皮膚非惡性黑色素瘤者共118人。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107年癌症登記報告
造成皮膚癌的最大危險因子是日光中的紫外線。一些研究顯示,暴露於紫外線(UV)和一個人的皮膚對紫外線的敏感性是導致皮膚癌的危險因子。紫外線是來自太陽的能量的不可見光的名稱,太陽燈和日曬機也會發出紫外線輻射。紫外線是不可見的光線,不可見光線是來自太陽的能量的一部分。日光燈和日光浴床也會散發出紫外線。
非黑色素瘤的皮膚癌和黑色素瘤的危險因子不同
• 「非黑色素瘤」的皮膚癌危險因子:
o 長時間曝露在自然陽光或人造陽光下(例如:日曬機(日光浴機))
o 皮膚白皙,並包含以下因子:
- 白皙的皮膚容易產生雀斑和曬傷,不容易曬黑或一曬黑就嚴重
- 眼珠為藍色、綠色或其他淡色的
- 金色或紅色的頭髮
• 「黑色素瘤」的危險因子:
o 皮膚白皙,並包含以下因子:
- 白皙的皮膚容易產生雀斑和曬傷,不容易曬黑或一曬黑就嚴重
- 眼珠為藍色、綠色或其他淡色的
- 金色或紅色的頭髮
o 長時間曝露在自然陽光或人造陽光下(例如:日曬機(日光浴機))
o 有許多起泡性曬傷的病史,尤其是在兒童或青少年時期
o 有幾個大的痣或許多的小痣
o 有不正常痣的家族病史(發育不良痣症候群atypical nevus syndrome)
o 有黑色素瘤家族史或個人病史
o 白種人
儘管膚色白皙是非黑色素瘤和黑色素瘤皮膚癌的危險因子,但所有膚色的人都可能罹患皮膚癌。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篩檢是當一個人沒有症狀時,找出癌症
研究顯示,利用篩檢找出那些傷害最小和受益最大的人。癌症篩檢主要是在早期發現(在癌症引起徵兆之前發現癌症)來幫助提高病人的存活率同時降低死亡率。對於某些類型的癌症,如果能早期發現並早期治療,會有非常好的存活率。
針對皮膚做檢查來篩檢皮膚癌,並未獲得證實能降低皮膚癌的死亡率
在皮膚檢查時,醫師或護理師會檢查皮膚中的痣、胎記或色素沉著區是否有出現顏色、大小、形狀或質地異常。皮膚癌篩檢的尚未顯示能減少該疾病的死亡人數。
醫師針對已經罹患皮膚癌的人做定期檢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發現自己的皮膚出現令人擔憂的變化,應該盡快告知醫師。
如果皮膚上的某個區域出現異常,通常會進行切片檢查,醫師會將可疑的組織與局部切除,然後交由病理師在顯微鏡下檢查組織,以確認是否為癌細胞。由於有時很難判斷皮膚狀況是良性的(不是癌症)還是惡性(癌症)的生長,此時就需要找第二位病理師確認切片的樣本。
皮膚中大部份的黑色素瘤是肉眼可以看到的,通常黑色素瘤在皮膚(表皮)的頂層下生長了一段長時間,但還沒長到皮膚的深層(真皮),這使皮膚癌可以提早被發現。如果黑素瘤在擴散前被發現,則治癒力高。
篩檢也是有其風險的
關於是否要做篩檢有時可能很困難,因為並非所有的篩檢都是有益的,而且大多數是有風險。在進行任何篩檢之前,您可能需要與醫師討論該檢查。重要的是要了解檢測的風險,以及它是否已被證明能降低癌症的死亡率。
皮膚癌篩檢的風險包括有:
發現皮膚癌並不表示一定能改善身體狀況或延長壽命
如果已經是晚期的皮膚癌,篩檢並不會讓身體狀況更好或延長壽命。但有些癌症不會出現任何症狀或對生命造成威脅,然而如果透過篩檢發現,則癌症可能被治癒。
可能會出現偽陰性測試結果
篩檢結果可能出現正常,但實際上是有癌症。偽陰性測試結果的人(檢查顯示沒有癌症但事實上有癌症),即使有出現症況但可能會延遲接受治療的時間。
可能會出現偽陽性測試結果
即使沒有癌症,但篩檢的結果也可能出現異常。偽陽性檢測結果(檢查顯示是癌症但事實上沒有罹患癌症)可能會造成焦慮,通常還會進行更多的檢測(例如切片),這也有風險。
切片可能產生疤痕
皮膚切片後,醫師會盡可能讓疤痕變得很小,但留下的小疤痕還是會有受到感染的風險。
與您的醫師討論罹患皮膚癌風險以及是否需要進行篩檢。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皮膚癌初期,常常是不痛不癢容易讓人忽視它,但是如果不加以理會,很可能越來越惡化。當皮膚長出不明的腫塊、原有的痣突然顏色改變或變大、開始流血、或出現長久不癒合的傷口,都是應該進一步前往皮膚專科診斷。大部分的皮膚癌都發生在臉部、頸部、前臂和手背等暴露於陽光的部位,紫外線造成皮膚的傷害被認為是造成皮膚癌的基本原因。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皮膚是自己看的到的器官,因此皮膚癌也應該是最容易早期發現的癌症。患者通常是因皮膚上的痣有了變化或者有一個長期未能癒合的表淺性皮膚傷口尋求醫師的協助。少數患者是因為有了皮膚癌轉移的表現,最常見的就是淋巴結腫大,檢查才發現有一個小的皮膚病灶。
以下皮膚的檢查是在診斷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
檢測包含:
• 身體檢查與病史:檢查身體一般的體徵,包括疾病的徵兆,如腫塊或其他任何看起來異常的狀況,以及病人的健康習慣和過去疾病和治療史。
• 皮膚檢查:檢查皮膚是否有顏色,大小,形狀或紋理異常的隆起或斑點。
• 皮膚切片:從皮膚上切下外觀看起來異常的地方,並由病理師在顯微鏡下觀察以檢查是否有癌症症兆。皮膚切片有四種主要類型:
o 刮取切片Shave biopsy: 使用無菌剃刀刮除看起來異常的地方
o 穿孔切片Punch biopsy: 使用一個特殊穿孔或環鋸的機器,移去一圈異常生長的組織中
o 切開性切片Incisional biopsy: 用手術刀切開採樣部分異常生長的組織
o 切除性切片Excisional biopsy: 用手術刀去除整個異常生長的組織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基底細胞癌」及「鱗狀細胞癌」
第零期:異常細胞在表皮的鱗狀細胞或基底細胞層中被發現,這些異常細胞可能變成癌症,並擴散到附近的正常組織。第零期也稱為原位癌(Tis),僅限於表皮。
第一期:最大腫瘤厚度在2公分或2公分以下 (T1N0)
第二期:最大腫瘤厚度大於2公分,不超過4公分 (T2N0)
第三期:最大腫瘤厚度 ≧4 cm (T3),無或有一顆 ≦3cm同側淋巴轉移 (N0-N1);或最大腫瘤厚度<4cm (T1-2),但有一顆 ≦3cm同側淋巴轉移 (N1)
第四期:任何最大腫瘤厚度,有一顆3cm-6cm同側淋巴轉移 (N2-3);或腫瘤有明顯骨頭或顱底侵犯並合併淋巴結轉移 (T4);或腫瘤轉移至其他器官 (M1)
「黑色素瘤」
第零期:異常細胞在表皮中被發現,通常是在基底細胞層中,這些異常細胞可能變成癌症,並擴散到附近的正常組織。第零期也稱為原位癌,僅限於表皮。
第一期:腫瘤已經形成,第一期又分為IA期和IB期
IA:腫瘤厚度小於10mm無潰瘍
IB:腫瘤厚度10-20mm無潰瘍,或0.8-1.0mm有潰瘍
第二期: 病灶未穿透到皮膚以外,根據厚度再細分IIA-IIC期。
IIA:腫瘤厚度介於1.01~2.0mm之間有潰瘍,或厚度介2.01~4.0mm
無潰瘍,無淋巴轉移
IIB:腫瘤厚度介於2.01~4.0mm之間有潰瘍,或厚度>4.0mm無潰
瘍,無淋巴轉移
IIC:腫瘤厚度>4.0mm有潰瘍,無淋巴轉移
第三期:鄰近的淋巴結受到侵犯即屬於第三期,並可再細分四階段IIIA-IIID。
IIIA:腫瘤厚度≦2.0mm無潰瘍,或≦1.0mm 有潰瘍,顯微鏡下有1~3顆淋巴結轉移
IIIB:腫瘤厚度≦4.0mm無潰瘍,或≦2.0mm有潰瘍,有1~3顆肉眼可見淋巴結轉移或有通路中轉移,或衛星狀轉移而沒有淋巴轉移
IIIC:腫瘤厚度≦1.0mm~>4.0mm無潰瘍,或有潰瘍且肉眼可見有1~3顆淋巴結轉移;或≧4顆淋巴結轉移或通路中轉移或衛星狀轉移合併淋巴轉移
IIID:腫瘤厚度>4.0mm有潰瘍且≧4顆顯微鏡可見淋巴結轉移,無通路中轉移或衛星狀轉移;或通路中轉移或衛星狀轉移合併≧2顆顯微鏡或肉眼可見淋巴轉移
第四期:腫瘤轉移至其他器官,如肺臟、肝臟、腦或是已有遠端皮膚、淋巴結的轉移。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治療方式(一) :
皮膚癌的治療取決診斷的類型:
基底細胞癌大多發生在曝曬部位如臉部,手背及前臂,與長期紫外線的傷害有關,因此在長期日曬的人們,如農夫,工人,漁民等,在年紀大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這些地方是否有不正常的腫塊。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皮膚癌。還好它的惡性度較低,幾乎不會轉移,大多以手術切除即可根治。但由於生長緩慢,往往不痛不癢且沒有症狀,因此常常被人忽視,患者如果太晚就醫,可能腫瘤會長的很大,而造成手術的困難。
鱗狀細胞癌可發生於曝曬部位(與長期紫外線的傷害有關),也會發生於慢性的潰瘍傷口或是工作上常須接觸到化學物質的人,還有接受過長期放射線照射的部位。由於麟狀細胞癌會轉移且即使手術切除,仍有復發的可能,因此每年都還是有患者會因麟狀細胞癌而死亡。麟狀細胞癌的預後與發現的早晚有關,因此越早發現,治療容易且預後越好。
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常見的有八種治療方法:
1. 手術治療:
手術有幾種:簡單切除、莫氏顯微圖像手術 (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 、刮除切除術(Shave excision) 、刮除和電切術(Curettage and electrodesiccation) 、冷凍手術、雷射手術和磨皮手術。
2.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是癌症治療的一種,使用高能量放射線或其他類型的輻射殺死癌細胞或阻止癌細胞繼續生長。皮膚癌主要是用機器從體外打入放射線進到身體做治療。
3. 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是癌症治療之一,經由藥物殺死癌細胞或阻止其分裂。化學治療主要是針對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以及局部的光化性角化症。5-FU藥物可用來治療基底細胞癌。
4. 光動力療法Photodynamic therapy (PDT)
光動力療法(PDT)是一種癌症治療,使用藥物和某種光殺死癌細胞,光動力療法對健康組織的傷害很小。
5. 免疫治療
免疫治療是一種利用病人的免疫系統對抗癌症的療法,人體或實驗室製造的物質用於加強、直接或恢復人體抵抗癌症的天然防禦能力。這種癌症治療也稱為生物治療或生物療法。免疫製劑包括干擾素(Interferon)和益伏(imiqumod)等藥物。
6. 標靶治療
標靶治療是一種使用藥物或其他物質來攻擊特定癌細胞且不破壞正常細胞的治療,標靶治療比化療或放射治療對正常細胞的危害較小。主要是訊號傳導抑制劑療法(Signal transduction inhibitors therapy): 治療是阻斷一個分子傳遞到另一個細胞內分子的信號。阻斷這些信號殺死癌細胞。
7. 化學換膚Chemical peel:
化學換膚是一種用於改善皮膚某些狀況的治療。將化學溶液倒到皮膚上溶解細胞的頂層。
8. 其他藥物治療:
如:維生素A酸,用於治療鱗狀細胞癌。
基底細胞癌的治療
局部基底細胞癌的治療,包括以下方式:
• 簡單切除
• 莫氏顯微圖像手術 (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
• 放射治療
• 刮除和電切治療 (Curettage and electrodesiccation)
• 冷凍手術
• 光動力學療法
• 局部化療
• 局部免疫治療 (imiquimod藥物)
• 雷射治療 (非常少用)
轉移性或無法進行局部療法的基底細胞癌,治療包括以下方式:
• 標靶治療加上訊息傳導抑制劑 (signal transduction inhibitors (如vismodegib 或 sonidegib藥物))
• 參與新治療的臨床試驗
復發但非轉移性基底細胞癌的治療:
• 簡單切除
• 莫氏顯微圖像手術 (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
鱗狀細胞癌的治療
局部鱗狀細胞癌的治療,包括以下方式:
• 簡單切除
• 莫氏顯微圖像手術 (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
• 放射治療
• 刮除和電切治療(Curettage and electrodesiccation)
• 冷凍手術
• 0期的鱗狀細胞癌給予光動力學療法
復發或無法進行局部治療的鱗狀細胞癌:
• 化療
• 維生素A酸治療和免疫治療 (interferon)
• 參與新治療的臨床試驗
復發但非轉移性鱗狀細胞癌的治療:
• 簡單切除
• 莫氏顯微圖像手術 (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
• 放射治療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治療方式(二) :
黑色素瘤惡性度最高也常容易轉移且很難治療,還好東方人發生率不高。東方人的黑色素瘤最常出現於手腳,因此手掌及腳掌的黑痣要特別注意它們的變化。黑色素瘤只有在非常早期發現的情況下手掌及腳掌的黑痣才有治癒的機會。
黑色素瘤常見有五種治療方法:
1.手術
2.化學治療
3.放射治療
4.免疫治療
包含有:
•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療法:CTLA-4抑制劑或PD-1抑制劑
• 干擾素Interferon
• Interleukin-2 (IL-2)
• 腫瘤壞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 (TNF))治療
5.標靶治療
標靶治療是一種使用藥物或其他物質來攻擊特定癌細胞且不破壞正常細胞的治療,標靶治療比化療或放射治療對正常細胞的危害較小。以下是目前使用的標靶治療或正在進行的研究:
• 信號傳導抑制劑療法(Signal transduction inhibitors therapy): 治療是阻斷一個分子傳遞到另一個細胞內分子的信號。阻斷這些信號殺死癌細胞。
• 溶瘤病毒療法:也是治療黑色素瘤的標靶治療型態之ㄧ,溶瘤病毒療法使用病毒感染並分解癌細胞,但不會破壞正常細胞。通常在溶瘤病毒治療後會接著放射治療或化療以殺死更多微小癌細胞
• 血管新生抑制劑:目前仍屬在研究治療黑色素瘤中的一種標靶治療,血管新生抑制劑是阻斷新血管的生長,在癌症治療中,可以是阻斷腫瘤生長所需的新生血管。
依照期別的黑色素瘤治療
0期黑色素瘤
0期的治療通常是手術,以切除異常細胞和少量癌症病灶旁的正常組織。
第一期黑色素瘤
手術切除腫瘤部位及其周圍的一些正常組織。有時還進行淋巴結照影和淋巴結清除。
第二期黑色素瘤
• 手術切除腫瘤部位及其周圍的一些正常組織。有時還進行淋巴結照影和前哨淋巴結切片,如果發現前哨淋巴結有癌細胞則在手術時也會一併清除。而若在前哨淋巴結中有發現淋巴中有癌細胞,則會切除更多的淋巴結
• 如果是惡性度較高,擔心癌症復發,則手術之後接著免疫治療-干擾素(interferon)
• 手術後參加新治療的臨床試驗
第三期黑色素瘤
治療包含以下:
• 手術切除腫瘤部位及其周圍的一些正常組織。 有時還進行淋巴結照影和前哨淋巴結切片,如果發現前哨淋巴結有癌細胞則在手術時也會一併清除。而若在前哨淋巴結中有發現淋巴中有癌細胞,則會切除更多的淋巴結。
• 如果擔心癌症復發則手術後接著免疫治療(如nivolumab、ipilimumab,或interferon)
• 如果是惡性度較高癌症容易復發,手術治療後「標靶治療」(如dabrafenib 和trametinib)
• 參加免疫治療合併疫苗治療或沒有疫苗治療的臨床試驗
• 如果有特定基因改變則可以參加手術治後的標靶治療臨床試驗
無法手術的第三期黑色素瘤、第四期黑色素瘤和復發黑色素瘤
治療包括
• 溶瘤病毒治療 (如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將藥物注射到腫瘤內
• 免疫治療 (如ipilimumab、pembrolizumab、 nivolumab 或 interleukin-2 (IL-2)),有時是 ipilimumab和 nivolumab合併治療
• 信號傳導抑制劑療法的標靶治療 (如dabrafenib、 trametinib、vemurafenib、cobimetinib、encorafenib、 binimetinib)。這些藥物可能是單獨給予或合併治療
• 化學治療
• 緩和治療緩解疾病症狀和提高生活品質
資料來源: “Skin Cancer Prevention–Patient Vers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如何預防:
預防由於目前已經知道造成皮膚癌的最大主兇是紫外線,因此防曬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事。防曬工作不只是為了防止黑斑,防曬工作更重要的是為了防止皮膚癌的發生。
編審人員:臺大醫院腫瘤醫學部主任 葉坤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