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與癌症風險

 

年齡的增加是全癌症和許多個別癌症的最重要的危險因子。癌症的總體發生率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攀升,從20歲以下年齡層的每10萬人中發生不到25例,45-49歲年齡層的每10萬人中發生約350例,到60歲及以上年齡層的每10萬人中發生超過1000例。

年齡與癌症風險
全癌症依照診斷年齡的發病率。資料來源:SEER 21 2013-2017,所有種族、兩種性別。
圖片來源: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根據美國NCI的監測、流行病學和最終結果(SEER)計畫的最新統計資料,癌症診斷的中位年齡為66歲,這表示有一半的癌症病例發生在這個年齡以下的人,一半發生在這個年齡以上的人。許多常見的癌症類型也有類似的模式,例如,乳癌的診斷年齡中位年數年齡為62歲,大腸直腸癌是67歲,肺癌是71歲,而攝護腺癌是66歲。

 

在台灣,依據衛生福利部2018年癌症登記報告,新發癌症人數為11萬6,131人,較106年增加4,447人。

 

2018年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與2017年同為63歲,部分癌別發生年齡中位數較早,如乳癌為56歲、子宮頸癌為58歲、口腔癌為57歲、食道癌為59歲、甲狀腺癌為50歲及子宮體癌為55歲。

 

2018年台灣的十大癌症發生人數(男女合計)依序為(1)大腸癌(2)肺癌(3)女性乳癌(4)肝癌(5)口腔癌(含口咽、下咽)(6)攝護腺癌(7)甲狀腺癌(8)皮膚癌(9)胃癌(10)子宮體癌。(註1)

但是癌症可以在任何年齡被診斷出來。例如,骨癌最常被診斷在兒童和青少年(20歲以下的人)中,大約有四分之一的骨癌病例是發生在這個年齡層。而12%的腦癌和其他神經系統癌症也是在兒童和青少年中被診斷出來的,然而以全癌來說,在這個年齡組診斷出來的癌症只占總體癌症的1%。

 

Updated: March 5, 2021

資料來源:
(1)衛生福利部公布107年癌症發生資料
(2)Age and Cancer Risk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馬偕紀念醫院耳鼻喉科 呂宜興醫師 協助校稿

更新日期: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