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治療使用強而窄的光束去除或破壞癌症和可能變成癌症的異常細胞。腫瘤細胞與正常細胞相比,腫瘤細胞會吸收不同波長(或顏色)的光,因此,通過選擇適當的雷射波長,可以將腫瘤細胞作為目標進行破壞。雷射治療是一種局部性治療,表示這個治療的是在你身體上的某個特定部位。
雷射也可用在其他類型的局部治療,包括光動力治療(photodynamic therapy)和一種類似於熱療(hyperthermia)的治療,稱為雷射間質熱療,或LITT。
雷射治療也可以與手術一起使用。醫師會用雷射來密合:
雷射治療最常被用來治療身體表面或器官內的內壁有癌症和癌前病變。它被用於治療:
雷射也可用於緩解晚期癌症的某些症狀,如出血或堵塞,例如,雷射可以用來破壞阻塞的氣管、喉嚨、結腸或胃的部分腫瘤。
雷射治療通常是通過一根內視鏡進行的,內視鏡是一根狹窄、有照光的管子,用於觀察身體內部的組織。有彈性的內視鏡使用光學纖維,這是一種細纖維,單獨或成束使用,將光傳輸到治療部位。它通過身體的一個開口進入,如口、鼻、肛門或陰道,然後雷射被精確地瞄準以切下或破壞殺死腫瘤。
有三種的雷射手術被用來治療癌症:
二氧化碳和氬氣雷射可以切除皮膚的表面,不會進入更深的皮層。因此,它們可用於切除身體表面的癌症,如皮膚癌。
釹雷射Nd:YAG經常是通過內視鏡用於治療內部器官,如子宮、食道和大腸。
Nd:YAG雷射光是在做間質熱療(LITT)時,通過光學纖維進入身體的特定區域。氬氣雷射常被用於光動力治療。
在切下組織時,雷射可以密封傷口,防止出血,所以使用雷射手術對正常組織造成的傷害可能較小,也因此,疼痛感、出血、腫脹和疤痕都比較少。使用雷射治療,手術所需的時間較短,通常也可以在門診中進行。雷射手術後傷口的癒合時間較短,感染的可能性也更小。
外科醫師必須接受特殊訓練才能進行雷射治療,並且要遵守嚴格的安全措施。雷射治療費用高,需要專門的設備。此外,雷射治療的效果可能不會持續太久,所以醫師必須重複治療,讓病人能得到完整的效益。
可能並非每家醫院都有訓練完整的醫師和在癌症治療中需要使用道的雷射機器。與您的醫師詢問是否醫院有適合您的雷射治療。
醫師們正在進行治療癌症和癌前病變的雷射治療研究,如果您想查閱更多相關資訊與進行中的臨床試驗,您可以於NCI(www.cancer.gov)站內臨床試驗中查詢。
資料來源: “Lasers to Treat Cancer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馬偕紀念醫院耳鼻喉科 呂宜興醫師 協助校稿
更新日期: 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