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況


自民國71年起,癌症高居十大死因之首,每年奪走4萬多人的生命,不但影響病患和家人之生活品質,也造成龐大的工作人年損失和醫療費用支出。如何有效防治癌症,是台灣當前重要的醫療照護與公共衛生課題之一。癌症的持續監測,是制定癌症防治措施、醫療資源配置,以及評價防治策略的重要依據。癌症登記是族群癌症監測的基礎,許多國家以立法來確立其強制性。民國 92年5月公布之癌症防治法規定,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提報新發生之癌症個案與期別等相關診斷及治療資料。

 

為了使我國的癌症監測工作更有系統,衛生福利部自民國68年起建立以50床以上的醫院為申報單位之新發癌症登記申報系統,並設立癌症登記委員會訂定新發癌症個案登記作業標準;台灣癌症登記系統之資料蒐集與處理作業可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由申報醫院對其院內診斷或治療之新發癌症個案,進行個案確定與資料蒐集,申報醫院依據癌症登記委員會設計之標準化格式與代碼進行資料登錄或轉錄,以書面、媒體或線上登錄方式申報至癌症登記中心;第二階段由癌症登記中心進行新發癌症資料之整理、分析、檔案製作與年報之編撰。本年報資 料係以截至民國 112 年 4 月 5 日止,196 家 50 床以上申報醫院所申報之民國 110 年間新發診斷為侵襲癌與原位癌的個案進行分析。


重點摘要:

依據最新衛生福利部110年癌症登記報告,新發生癌症人數為12萬1, 762人,較109年減少217人,全癌症的標準化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306.5人,較109年下降4.8人。110年全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為64歲,與109年相同,各主要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除了女性乳癌及肝癌延後1歲,其餘與109年相同。部分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較全癌症年齡中位數(64歲)早的癌別,口腔癌為59歲、乳癌為57歲、甲狀腺癌為50歲。十大癌症發生人數(男女合計)依序為(1)肺癌(2)大腸癌(3)女性乳癌(4)肝癌(5)口腔癌(含口咽、下咽)(6)攝護腺癌(7)甲狀腺癌(8)胃癌(9)皮膚癌(10)胰臟癌,與109年相比,除了(1)肺癌與(2)大腸癌序位互換、(10)胰臟癌前進2個名次(109年胰臟癌第12名),其餘排序與109年相同。

110年十大癌症排序:男性109年序位相同、女性皮膚癌與胃癌順序互換、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序位往前,其餘與109年序位相同

      110年男性新發癌症人數為6萬3,723人,年齡標準化癌症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330.8人,較109年減少5.4人,十大癌症發生率依序為大腸癌、肺癌、口腔癌(含口咽、下咽) 、肝癌、攝護腺癌、食道癌、胃癌、皮膚癌、白血病、非何杰金氏淋巴瘤,與109年序位相同(如附圖)。

      110年女性新發癌症人數為5萬8,039人,年齡標準化癌症發生率每10萬人口288.4人,較109年減少4.4人。女性標準化發生率順位與109年相比較,原為第9位之皮膚癌與原為第8位之胃癌序位互換,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前移至第10位,其餘序位與109年相同,110年依序為乳癌、肺癌、大腸癌、甲狀腺癌、子宮體癌、肝癌、卵巢癌、皮膚癌、胃癌、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食道癌、口腔癌標準化發生率男性分別為女性的11倍、10倍;口腔癌標準化發生率近年呈下降趨勢

      男性及女性十大癌症標準化發生率性別比差異較大的癌症別,男性口腔癌(含口咽及下咽)與食道癌標準化發生率分別為女性的10.4倍與11.4倍,研究指出嚼檳榔造成口腔癌的機率為未嚼者的28倍,吸菸造成口腔癌的機率為未吸菸者的18倍,嚼檳榔者罹患上消化道(口腔、咽、喉、食道)癌症風險,較不嚼檳榔者之風險增加5倍,若檳榔、菸、酒三者皆有使用習慣,罹患上呼吸消化道癌之風險更高達10.5倍。國民健康署提醒民眾,戒除檳榔、菸、酒,可降低發生口腔癌前病變與癌症風險,而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可提早發現口腔癌前病變,及時接受切片診斷與治療,有效阻斷癌前病變轉變為癌症。

身體覺察異常 及早就醫診治

      目前國際間尚無實證建議對攝護腺癌、胰臟癌、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及子宮體癌的無症狀者進行篩檢,若民眾察覺自身有以下異常症狀,請務必就醫並遵循醫師指示,及早診治。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112年公告

附件檔案:110年癌症登記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