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癌思停注射劑
英文名稱:Bevacizumab
藥品:Avastin Injection
藥品分類:抗腫瘤單株抗體,抑制血管新生
藥物仿單適應症: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Avastin(bevacizumab)與含有irinotecan/5-fluorouracil/leucovorin或5-fluorouracil/leucovorin 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 Avastin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fluoropyrimidine為基礎的化學療法無效且未曾接受過Avastin治療的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的治療。 轉移性乳癌(mBC)Avastin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 (-) 轉移性乳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說明:1. Avastin與paclitaxel併用在治療轉移性乳癌患者之療效,僅在無疾病進展存活期方面可達統計上顯著優於paclitaxel單獨使用,目前並無以整體存活期為主要療效指標之臨床試驗證實Avastin與paclitaxel併用延長整體存活期之效果。2. Avastin不適用於經anthracycline及taxane治療轉移性乳癌又出現疾病進展的病患。 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 - 神經膠母細胞瘤Avastin 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 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復發之成人患者。 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NSCLC)Avastin 與carbo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作為無法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
健保給付規定:(108.3.1)
1.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
(1)Bevacizumab 與含有FOLFIRI(Folinic acid/ irinotecan/ 5-fluorouracil)或FOLFOX(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 oxaliplatin)或5-fluorouracil/ leucovor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108/3/1)
(2)使用總療程以36週為上限(106/4/1)。
(3)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106/4/1)
2.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
(1)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復發之成人患者。(101/05/1)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2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3.本藥品不得與cetuximab、panitumumab併用。(108/3/1)
常見副作用:
胃腸穿孔、出血、動脈血栓栓塞、腫瘤相關的出血、高血壓、及其他不良反應為無力、腹瀉、噁心及其他未註明之疼痛。
使用注意事項:
1.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在使用Avastin及化學療法時,發生胃腸穿孔的危險性較高,發生胃腸穿孔的患者應永久停止使用Avastin。 2.Avastin可能會對傷口癒合過程產生不利的影響,應於重大手術後至少28天或手術傷口完全癒合後再開始進行Avastin的治療,對於Avastin治療期間出現傷口癒合併發症的患者,應等到傷口完全癒合後再行使用,進行選擇性手術時,應先暫停Avastin的治療。 3.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發生腫瘤相關出血的危險性較高。在Avastin治療期間出現三級或四級出血的患者應永久停用Avastin。 4.在五個臨床試驗中,接受Avastin合併化學療法的患者其腦血管意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及心肌梗塞(MI)等動脈血栓栓塞事件的發生率比單獨使用化學療法的患者高,若發生動脈血栓栓塞事件的患者應永久停用Avastin,有動脈血栓栓塞病史或年齡超過65歲的患者在Avastin治療期間發生動脈血栓栓塞的危險性會增加。曾發生過動脈血栓栓塞且年齡超過65歲的患者接受Avastin合併化學療法的危險性較高,以Avastin治療這些患者時應小心謹慎。 5.懷孕期間不應使用Avastin,建議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Avastin治療期間應採取適當的避孕措施。 建議避孕措施應持續至接受最後一劑Avastin後6個月以上。
藥品使用手冊:無
文章更新日期: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