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要保多少才夠


癌症患者有年輕化趨勢

台灣人的癌症罹患率到底有多高?癌症年輕化的現象到底有多嚴重?根據衛生署公布的最新癌症登記報告指出,92年新增癌症患者高達62,542人,平均每8分24秒,就新增一個癌症病例,這還是已經去掉原位癌後的統計數字。

若以性別來看,每14分30秒就新增一位男性癌症患者,每20分新增一位女性癌症患者,罹癌後的5年存活率,男性是38.98%,遠低於女性的62.66%。

以男性癌症來看,肝及肝內膽道癌個案數是6,753人,口腔及食道癌是4,040人,而且有13%的肝及肝內膽管癌患者、26.3%的口腔及食道癌患者,是發生在44歲以內的男性。以女性癌症來看,乳癌個案數是5,325人,子宮頸癌是2,061人,而且有31.8%的乳癌、25.1%的子宮頸癌患者,是發生在44歲以內的女性,癌症年輕化的現象相當明確。

罹患癌症後,究竟會花多少錢?台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湯澡薰指出,即使已經享有健保的醫療照護,第一期子宮頸癌的患者,在罹癌的5年內,不包括其他看護和營養費等費用,光是患者必須自付的醫療費用,再加上門診、住院喪失的生產力,就得至少付出6萬元的代價。

若是第二期、三期、甚至四期的患者,所需的花費相對也會更高,這就是癌症險存在理由,而在投保癌症險時,有六大重點,必須詳加考量!

 

癌症險,那些醫療項目最重要?

癌症險的內容,相當多樣化,給付內容也大不相同,一定要逐家、逐條仔細比較。三商美邦人壽處經理張慈芬建議,初次罹癌、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門診醫療、放療、化療保險金,都是罹患癌症時,經常會用到的醫療項目,也是消費者買癌症險必須涵蓋的基本配備。

至於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乳癌重建手術保險金、義肢及義齒裝設等保險金,每位罹患癌症的患者,不一定都會用到,因此應視家族的病史和預算的狀況,做全盤考量,沒有絕對的答案。

威盛保險經紀人公司經理賴慧珠建議,「雖然癌症險都是以每一單位計算,但在比較不同防癌商品時,最重要的還是要詳細比較保險商品的給付內容,例如在相同預算下,住院醫療保險金,哪一家提供的住院醫療保險金最高?哪一家的初次癌症給付最多?給付的限額最高?若希望得到較完整保障,建議買不同保險公司、不同形式的防癌險,搭配出更佳的保障範圍。」

冠群保險經紀人公司總監萬寶也提醒,即使是同樣名目的保險金,每家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都不盡相同,一定要詳細比較。

例如同樣是「初次罹癌保險金」,雖然大部份的保險公司是採原位癌的給付較低,未來再罹患其他非原位癌的癌症時,就會扣掉已給付過的原位癌,再給付初次罹癌保險金;但也有的保單條款是只要給付過原位癌,未來再得其他癌症時,就不再給付。

像這些保單條款上的差異,給付的金額相差近10倍,保戶一定要睜大眼看清楚。同樣的情況也常發生在「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上,有的保單條款只要是醫師認定有必要的癌症門診,都可獲得給付;但有的保單條款,會局限在癌症開刀的前後2周內或住院才獲理賠,保戶所能獲得的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相對就會受影響。

 

「癌症險」與「住院醫療險」 有何差異?

最大的不同在於,除了有住院醫療保險金和手術醫療保險金外,癌症險還根據罹癌患者的特殊需求,增加初次罹癌、癌症出院療養、癌症門診醫療、放療、化療保險金等特殊的給付項目,有些險種還增加了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安寧照護保險金、乳癌重建手術保險金、義肢及義齒裝設等保險金。

 

該買「限期」或「終身繳納」?

在保費繳納的方式上,又有「限期繳納」和「終身繳納」的差異,前者指的是在指定的期間內繳納完保費,就可享有終年保障,例如15年期、20年期的終身癌症險,後者指的是有繳納保費期間才有保障,例如定期防癌險。

若是從小為孩子投保癌症險,建議選「限期繳納」,因為除了極少數的癌症外,絕大部分的癌症,都是年紀愈大愈容易發生,若是為孩子買定期防癌險,可能得多繳數十年的保費,較不划算。

若是自己投保,則可優先考慮「限期繳納」的終身癌症險,若手頭上的預算有限,可先投保定期防癌險,但須特別注意,要選擇有「保證續保」,並挑選有較長「保障年期」的險種,以免身體有異常或年老、急需癌症險時,反而得不到應有保障。

 

終身癌症該買帳戶型或限額型?要買幾個單位才夠?

2007年9月之後,終身癌症險,都改為「有給付上限」的癌症險,「帳戶型」指的是,當帳戶限額是250萬,給付的上限即為250萬,若終身的給付費用未超過250萬時,剩餘金額會再給付給保險的受益人。

而「限額型」雖有訂出給付的上限,但若未使用完,剩餘金額不會再給付給保險的受益人,也就是說「帳戶型」兼具壽險的功能,「限額型」沒有。因此,「帳戶型」的保費會比「限額型」更貴,當已有足夠壽險或預算有限時,建議優先考慮「限額型」終身癌症險。

至於該買幾個單位的癌症險?曾在北部醫學中心擔任專業護士的賴慧珠建議,「若以住院醫療保險金為例,因為癌症病人較缺乏抵抗力,住院時建議住單人房,可降低病房內感染的可能性,而國內醫院單人病房的健保差額,都在3000元~8000元以上,若再加上因病不能上班損失的薪水、看護費用、購買營養品的補貼,住院醫療保險金至少要規畫日額5000元~1萬元以上,才較夠用。」

 

該買主約或附約?

在癌症險的分類上,又有「主約」和「附約」的投保差異。

「主約」指的是可以單獨投保癌症險,保費通常會高一點;「附約」指的是必須依附其他主約(如壽險)才能加保的癌症險,保費通常可以便宜一些。

自從2007年8月底無上限給付健康險停賣後,大部份的「帳戶型」、極少數的「限額型」癌症險可採取主約投保,但大部份的「限額型」癌症險,都是採附約投保。

冠群保險經紀人公司總監萬寶特別提醒,採附約投保時,必須特別注意,當主約消失時,附約有可能同時失效,例如有些壽險設有完全殘障或生命末期可提前給付壽險的功能,就要特別注意,附約癌症險的效力會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曾經罹癌,怎麼辦?

若是曾經罹患過癌症,日後有可能再加買癌症險嗎?張慈芬提醒,可以先考量加買癌症險的目的,若是為了降低再次罹癌的可能,並避免有大筆花費的風險,不妨考慮運用其他投資工具來累積財富,或許會比直接買癌症險,更容易達到目的。

另外,賴慧珠建議,若曾罹癌想加買癌症險,首先要把自己的身體照顧好,並詳實提供健康紀錄,有足夠證據證明自身健康狀況良好,未來才有可能再加買癌症險或其他健康險。

何謂原位癌?癌症怎麼分期?原位癌指的是腫瘤的位置很局限,沒有侵犯到四周,特色是治癒率很高、很少轉移、存活率高、治療費用也很低,所以,又被稱為零期癌或非侵襲性癌症。

進入癌症後,大致可分為四期:第一期:腫瘤局限一處,沒有擴散跡象。第二期:腫瘤已擴散到鄰近的淋巴結,但沒有波及其他器官或組織。第三期:腫瘤除了擴散到鄰近淋巴結外,還波及附近器官或組織。第四期:腫瘤已擴散到遠處的器官。

以乳癌為例:原位癌:癌細胞仍然局限在乳腺管內,並未侵犯到周圍的組織,5年存活率接近100%。第一期:腫瘤小於2公分,而且腋下淋巴結沒有癌細胞轉移。第二期:腫瘤2~5公分間,或小於2公分,但有淋巴結轉移。第三期:腫瘤大於5公分,而且有腋下淋巴腺轉移或胸壁皮膚的侵犯。第四期:腫瘤已擴散至身體各部位,如轉移至肝、肺或骨頭。

 

小叮嚀:教你看懂保單中的「小字」

儘管保險業務員說得口若懸河,你買的癌症險有多少保障,主要還是得看保單條款上的定義,除了可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的保險資料庫查閱保單條款外,每份正式保單也都會附上詳細的保單條款,你可利用10天審閱期,仔細閱讀保險金的給付限制,像「限一次」、「限同一保單年度」、「限女性」、「限非原位癌」、「限非侵襲性癌症」、「限特定癌症」、「限白血病」、「限癌症開刀前、後」、「限住院」、「限門診」,都是癌症險保單常見的給付限制,仔細研讀,才不致忽略應有的權益。

你的癌症險給付,跟得上醫療發展嗎?隨著癌症治療技術的日新月異,的確有很多保險金給付,跟不上醫療技術的發展,像早年買的癌症保單,給付項目都相當陽春。

事實上,近一、二年非常受囑目的口服式化療,只要天天在家裡吃一顆口服式化療藥物,就能夠延緩癌症的惡化,享有比較好的生活品質。

但這些先進的口服式化療藥物,一顆動輒數千元,其運用方式也已超越現有的癌症險。

癌症險給付與否?採用什麼方式給付?還是得用住院醫療險的雜費項目來支付?還存在很大的爭議。

保戶能作的就是多注意醫療發展趨勢,並且在每年保單周年前,或自己的經濟能力、年齡及人生責任出現變化時,重新檢閱自己的保單,再適度適時作調整,以免保單完全跟不上未來的醫療趨勢。

 

文章更新日期 : 201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