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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友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2021.2.2 活動快訊

獎助學金
當家中一位成員確診罹癌後,每一位成員都會受到影響,包括家庭內的子女,所以,我們的服務除癌友外更延伸至在大專院校就學階段的癌友子女。基金會提供癌友家庭子女獎助學金,以減輕癌友家庭的經濟負擔並鼓勵癌友家庭的子女向學。 每年三月開放申請,可上網或來電詢問申請日期。

 

※2021獎助學金名單公告

說明 
擴大本會對癌友家庭服務層面,協助癌友就學子女專心向學,緩解經濟負擔,以正在治療中、經濟弱勢且資源系統薄弱家庭為優先考量。

獎助對象、獎金、名額
獎助對象為正在進行癌症治療病人之大專院校在學子女,每戶限一名子女申請。每名貳萬元整,共75名。


申請資格 
1. 父母一方罹癌,且在本會獎助學金審查期間(2021年3-4月)須為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
2.就讀日間部大專院校或五專四-五年級或二技/專或七年一貫制4-7年級之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者。(不含空大、空專、進修學院、空中進修學院、補校、夜間部等)
3.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60分以上者。

申請方式
請至本會希望小站索取申請表格,或逕自官網(www.ecancer.org.tw)下載申請表,填寫後,連同下列必備文件掛號郵寄81355高雄市左營區翠峰路22號1樓 癌症希望基金會收,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必備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2.父或母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限110年1月以後開立),恕不接受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3.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影本。(可於各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4.申請人雙親之108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影本(兩項皆須檢附,可於任一國税分局、稽徵所申請)。如有110年度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者,免附所得與財產清單,若其中一方未有低收或中低收資格,仍須繳納綜合所得與財產清單。
5.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
6.109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影本。
7.學生自傳:介紹自己與家庭成員、家中經濟狀況、父母罹癌後生活之改變及因應方式(以A4大小紙張,600字以上),親筆或電腦打字皆可,不得由他人代寫。
8.其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核定公文、身心障礙證明、清寒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等) ,無則免附。
收件期間:110年3月1日~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

1.經書面審查後,申請者須配合本會家庭訪視或電話訪談。
2.本獎助學金「每戶以補助一名為限」,請斟酌戶內子女狀況,由一人提出申請。
3.本獎助學金申請案不接受補件,申請單內容未填寫齊全或資料不全者,將排除審核資格,不另行通知。
4.審核結果於110年5月19日(三)在本會官網www.ecancer.org.tw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 
5.獲獎助學金核發者須出席本會所舉辦之8小時「希望種子營」親自領取。種子營場次:高雄7/7(三)、台中7/8(四)、台北7/9(五),擇一參加,若要異動種子營場次,請於6/11(五)前主動來電告知;若逾期更改場次或無法出席者,均視同放棄獎助學金。
6.所有申請文件,本會將妥善保存,不予寄還。

聯絡資訊
洽詢專線: 0809-010-580

台北希望小站:電話 (02) 3322-6286  傳真 (02 )3322-1314
台中希望小站:電話 (04) 2305-5731  傳真 (04) 2305-5736
高雄希望小站:電話 (07) 581-0661    傳真 (07) 581-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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