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慾不振


成因

很多慢性病患者,如心臟病、愛滋病患者常會有體重減輕與食慾不振以及伴隨而來的倦怠、虛弱或全身乏力狀態。這種所謂的厭食/惡液質症候群(Anonemia/Cachaxia syndrome),在癌症患者身上更是常見,也造成患者本身或照顧者的困擾。 會造成厭食有因疾病本身產生的原發性因素,也有因治療或疾病併發症所導致的續發性因素。所謂的續發性因素意指癌症治療時所引發的副作用造成了患者失去食慾或消瘦。例如接受化學治療時造成口腔炎或引起味覺改變,食道炎造成吞嚥困難,有時藥物引起自主神經失調,暈眩也影響食慾;再如末期病患因極度疼痛也會沒胃口,或麻醉性止痛藥造成的噁心、便秘、腸胃不通暢也會造成厭食。此外,若患者有長期因治療或疾病本身造成的吸收不良,消化液分泌異常或慢性腹瀉這些腸道因素或是病人常需做胸水或腹水的穿刺引流也會造成蛋白質流失,發生惡病質且影響食慾。 所謂原發性因素則包含了代謝因素,神經內分泌因素或免疫系統的改變。一般而言,當癌症細胞在身體內發展到一定的程度,身體的代謝功能是亢進的,會過度消耗掉體內的脂肪、蛋白質造成肌肉萎縮、體重減輕等症狀。這種代謝亢進的現象要的癌末時期才會轉換成代謝低下。身體內也因為癌細胞侵入而產生種種細胞激素(Cytokine)如蛋白水解促進因子。

 

處理方法

解除與癌症或治療相關的續發性因素 許多癌症或癌症治療所引發的併發症可能引起厭食症,例如口腔癌可能因放射治療引發或稀有元素鋅缺乏引起,若改善口腔炎,厭食現象可能可以改善。又如病患可能因服用麻醉型止痛藥而造成便秘、大便積留,自然無法再進食。改善便秘現象病人胃口可以恢復。諸如此類,針對續發性因素治療後,有些厭食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改善。

了解病人有無心理性障礙 食慾與心理本來就有絕大的相關性。常常病人被告之罹患癌症時,總有食不下嚥的階段,憂慮症的診斷標準也有”厭食”項目,倘若對生理性的續發性厭食因素排除之後,仍無法解除症狀,應該將心理因素列入評鑑診斷項目中。情緒的障礙是需要專業人員介入,除了心理治療外,藥物治療也可以改善食慾不振的困擾。

社會經濟面的考療 由於家庭支持系統也常會影響患者求生或接受治療等意願,好的親友支持系統鼓勵患者接受更佳的營養補給,增加患者日常之活動,減少患者意志消沉而影響食慾,臨床上常見單身患者較早發生惡病質,與其社經系統支持性不足也有相關性。

 

藥物治療:目前為改善病患食慾的藥物中,僅有3類是曾經藉由隨機雙盲臨床試驗證實能改善癌症患者食慾者

1. Metoclopromide即商品為 primperan(腹寧朗)此藥有中樞神經止吐作用,亦有促進胃排空之作用。可以讓噁心感及胃無力改善,無論是針對麻醉性止痛藥或自主神經失常引起之厭食均有改善作用。

2. 黃體激素類藥物:黃體激素最初被用來治療乳癌時發現病人會有增重]之現象,隨後利用此副作用來試著治療惡病質現象,並發現有藥可以減少噁心感、增進食慾,增加總卡路里吸收等好處,研究顯示高劑量的黃體素可以刺激下視丘的食慾促進物質 Neurootide-Y,同時它也可以抑制一些細胞激素(TNF-α,IL-1,IL-6)的活性,而這些細胞激素也正是導致惡病質的元兇之一。

3. 類固醇:使用類固醇可以使患者增進食慾,改善病人疲倦之感覺,但這種效果一般只是短期有效,僅持續2-7周左右,因此並不建議長期使用。類固醇在使用上常合併其他藥物以加強其功效。

4. 其他藥物:其他會被用來促進癌症患者食慾者尚包括:Thalidomide、Omega-3-fatty acid,生長激素,Metatonin,β2-adreneergic blockers,NSAID,ATP等。

 

結論

食慾不振(厭食)在癌症患者整個罹病過程幾乎是一定會發生的一種症狀,有些是治療引起(例如化學治療後的一周內常有厭食),有些是心理性或社經層面。一但有了食慾不振,且影響到體重減輕時,需先檢視有無續發性因子可以矯正;若屬於原發性的厭食/惡病質症候群,則可考慮使用藥物給予矯正。

 

文章更新日期 : 2019/04/18